AMZCM获悉,阿联酋联邦税务局(FTA)于10月2日发布新的公共税务澄清文件,就自贸区企业在公司税、增值税及消费税三个税种下的身份认定分别作出说明。文件明确指出,位于增值税指定区内的企业,并不自动具备公司税意义上的指定区身份,企业若希望享有0%公司税优惠资格,须针对每一税种逐项确认所在区域是否获得认可。对于利用阿联酋自贸区主体开展跨境业务的中国卖家而言,此次澄清并未改变现行税法规定,但提示了一项重要注意事项:免税区的"零税"优惠并非在所有口径下均适用。从事分销、仓储业务的企业,需核实相关经营活动是否在指定区内开展;在资格未经正式确认前,企业可能连续四个税期均无法享受相应优惠。